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郭沫杉)古人云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然而生活中往往有人通过做一些不遵守法纪、不符合道德伦理的事情来获取财富。殊不知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最终也会因心生贪念,铸成大错而悔不当初。近日,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职务侵占、诈骗和盗窃案,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彭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、诈骗罪和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6年,处罚金10万元,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单位和被害人。
快递员的另类“生财”之道
2022年3月1日,彭某入职某网上商城物流公司,成为一名快递员,负责长沙市芙蓉区某通讯广场附近的快递业务。2022年4月,该通讯广场商户封某通过某网上商城下单购买了227台苹果11手机,后因手机降价,向商城申请退货退款。被告人彭某收到商城物流公司派发的揽收单后,在封某店铺将227台苹果手机揽收,仅将其中182台手机上交公司,剩余41台则被其私自拿走。
之后,彭某找到在寄卖行工作的高中同学、曾典当过物品的寄卖行,谎称自己做手机生意期间出现资金周转问题,要将手机抵押后借用资金周转。先后与多家寄卖行签订了抵押协议、支付了小额保管费后,彭某便不再根据协议按日支付保管费,以拒绝电话、不回复任何信息等手段逃避联系。经鉴定41台手机共计价值16万余元,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。
利用信任赊购手机后“玩失踪”
彭某在担任快递员期间,慢慢与通讯广场的商户之间建立起了信任,为了牟取非法利益,他竟利用这种合作信任关系。2022年5月5日下午,彭某来到李某某的店铺,谎称有朋友需要购买手机,以承诺当天晚上付钱为幌子,赊购一台蓝色“苹果13pro”(256G)和一台白色“苹果13pro”(256G)手机。当天晚上彭某没有按约定时间转货款,第二天便玩起了失踪。
肆无忌惮盗窃朋友财物
2022年5月初,彭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蒋某。5月中旬,彭某暂住到蒋某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家中。在居住期间,彭某趁蒋某不在家之机,先后将蒋某放在房间内抽屉的一个钻石戒指、两条黄金项链、一个黄金手镯、一个黄金戒指、一条断了的黄金项链盗走后送往多个寄卖行销赃,得款14200元,所得赃款被其挥霍。经鉴定,上述首饰价值人民币13984元。
5月21日,彭某利用蒋某给的家中门钥匙上附带的车钥匙,在未征得蒋某的同意下,将其停放在地下车库的一台白色奔驰A200L盗走后销赃,获得赃款26200元。所得赃款也被其挥霍。经鉴定,该车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。
检察官提醒:公司、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应杜绝侥幸心理,恪守职业准则,通过诚实劳动获取合法收入,切勿以身试法。本案中,彭某因为染上赌博的恶习,筹钱无路的他为了翻本竟心生歹念损害单位的利益,对朋友实施诈骗、盗窃,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在此检察官提醒:一些人将犯罪的黑手伸向身边的亲朋好友,利用信任关系想方设法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心理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面对花样繁多的犯罪手段,我们要提高警惕、擦亮双眼,当心落入现实中那些所谓“朋友”的圈套中。
一审:李林俊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李林俊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